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16题)
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16题)
admin
2018-06-29
19
问题
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16题)
选项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A选项,在车站这样的公共场合扒光妇女衣服的,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237条进行了修订,扩大了强制猥亵的对象范围,即将“妇女”改为“他人”,同时罪名变更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在侵犯女子性羞耻心的同时侵犯女子名誉权,也满足侮辱罪的构成,两罪想象竞合从一重罪论处。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对他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的无实质内涵的谩骂,并没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只成立侮辱罪。故B选项正确。
C选项,捏造他人强奸事实向公安机关告发,意图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成立《刑法》第243条的诬告陷害罪。但是向媒体公布此种捏造事实的,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满足诽谤罪的构成。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成立侮辱罪或者诽谤罪。第2款规定,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1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10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第20题)
毒贩甲得知公安机关近来要开展“严打”斗争,遂将尚未卖掉的50多克海洛因和贩毒所得赃款8万多元拿到家住偏远农村的亲戚乙处隐藏。公安机关得到消息后找乙调查此事,乙矢口否认。乙当晚将上述毒品、赃款带到后山山洞隐藏时被跟踪而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乙的上述行为应当以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60题)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2008年卷二第63题)
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2003—卷二—94,任)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二第8题)
甲在8楼阳台上浇花时,不慎将金镯子(价值3万元)甩到了楼下。甲立即让儿子在楼上盯着,自己跑下楼去拣镯子。路过此处的乙看见地面上有一只金镯子,以为是谁不慎遗失的,在甲到来之前捡起镯子迅速逃离现场。甲经多方询查后找到乙,但乙否认捡到金镯子。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59题)
甲因走私武器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关于数罪并罚下,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刑法》规定?()(2012年
甲、乙等人佯装乘客登上长途车。甲用枪控制司机,令司机将车开到偏僻路段;乙等人用刀控制乘客,命乘客交出随身财物。一乘客反抗,被乙捅成重伤。财物到手下车时,甲打死司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59题)
随机试题
()的财产所有权主体为国家。
A.X线胸片双肺透亮度差,心影不清,伴支气管充气征B.X线胸片双肺气肿,伴节段性肺不张C.X线胸片右肺上、中叶不张,其余肺正常D.X线胸片肺纹增强,少量叶间积液E.X线胸片双肺可见肺大疱、脓气胸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的X线胸片特点是
被测蛋白质每克氮(或蛋白质)中氨基酸量(mg)÷理想模式或参考蛋白质中每克氮(或蛋白质)中氨基酸量(mg)表示的是()。
直肠脱整复后的外固定方法是在肛门周围行()
可促进骨中钙沉积的激素下丘脑神经分泌细胞分泌产生的激素是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37题)
关于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技术方案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可用于计算()。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对客观存在(物质世界)的反映。()
法官适用法律时需要采用实质推理方法的情形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