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 )
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 )
admin
2019-03-20
38
问题
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 )
选项
A、再犯
B、初犯
C、一般累犯
D、特别累犯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再犯与累犯之间的区别,一般意义上的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即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依据《刑法》第65条的“除外”规定,即“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构成累犯者应当是前罪和后罪发生时犯罪人均已满18周岁,如果犯罪人前罪发生时不满18周岁,后罪发生时已满18周岁的,也不宜认定为累犯。甲犯前罪时是17周岁,不满18周岁,所以甲犯后罪时不构成累犯,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再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0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来得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村民王某听说电线当中的铜丝可以卖钱,便深夜在一段电缆上浇上汽油烧毁以获取铜丝,销赃数额达百余元,并造成周边区域通讯中断长达三小时之久。则村民王某的行为构成()。
朱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朱某积极退赃并兼具其他量刑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朱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朱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系。
甲、乙、丙三人合伙,一致推举甲为合伙的负责人,并互相内部约定甲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过5万元,现在甲与丁签订一份15万元的合同,丙反对,丁不知情,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请问:诉讼时效中断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陈某声称要开办一家外贸服装厂,需要运营资金两千万,于是以商机无限、高回报率为诱饵,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各界亲朋好友募集资金一千多万。但陈某并没有将此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是将募集而来的资金挥霍一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生理情况下血液在血管内不凝固的原因是
甲状腺过氧化酶的作用是
患者男,41岁。因口腔黏膜上出现多个白色斑块2周就诊。检查:唇部、舌腹及颊部散在分布3个灰白色光亮微微隆起的椭圆形斑块,边界清楚,直径1~1.5cm不等。自述常有冶游史。需进行的首要检查是
双侧肺门增大,同时合并结节性红斑,最可能的是
患者,女,26岁,未婚。既往月经量少,现停经6个月,形体日渐肥胖,伴神疲倦怠,肢体沉重,面浮足肿,舌苔白腻,脉滑。其证候是
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可复制性特征。()
下列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对于顺序查找,假定查找成功与不成功的概率相同,对每个记录的查找概率也相同,此时顺序查找的平均查找长度为()。
Listentothefollowingdescriptionoffivepeopleanddecidewhatkindofpersoneachis.Forquestions9~13,choosethewo
theaccountingdepart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