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2010年2月,北京市巨龙公司与天津市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商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式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2010年8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

admin2011-10-29  18

问题  (2011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2010年2月,北京市巨龙公司与天津市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商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式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2010年8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北京巨龙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
(2011年案例分析第78题)在审理过程中,巨龙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即冻结平洋公司的银行存款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的正确处理办法是(     )。

选项 A、将当事人的申请依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B、责令申请人提供20万元担保,否则不将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C、告知当事人直接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D、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20万元的财产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的处理。《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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