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例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5-13
42
问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层、四层间的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的同意
答案
A,B,D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和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所权人对共有部分行使权利,应当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人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FM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东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所谓控制是指为了实现企业的计划目标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纠偏校正的行为。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成效与预期目标相一致。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现象不正确的一项是()
2000年、2005年、2006年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世界总体的国际储备(不包括黄金)和黄金储备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部分国家国际储备和黄金储备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假设黄金价格为500美元/盎司,那么表中各年黄金储备量均超过相应年份国际储备量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或者可保权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的合法的、可以用金钱估计的、确定的经济利益。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个当事人的投保行为有效?()
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喝”,这说明的是人浮于事,但如果“三个和尚”都很负责,结果也许会造成水满为患,这两种不同的说法表明()。
“我相信你,因为你是清白的。”这样的话,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当你想了解他是否清白的时候,你已经不信任他了。信任是什么呢?如果你信仰上帝,就不能要求上帝走到你的面前,让上帝证明自己给你看。如果你信任别人,你就不能要求别人是清白的。信任是没有理由和前提的事情。
根据下述资料,回答问题。全国2007年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共计220868项,同比增长7%,总成交金额2226亿元,同比增长22.44%;平均每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突破百万元大关,达到100.78万元。2007年全国共签订技术开
有位政治家曾说过:“有益的社会改革的首要目的是增加人类幸福的总量。因此,任何使一些人幸福的改革都达到了它的目的。因为我所提出的社会改革会使我的选民们幸福,所以它是一个有益的社会改革。”下列哪一项如果正确,可以削弱这位政治家的论述?()
国家定价,是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属于国家定价的是()。
研究人员对父母及其子女进行DNA测序,发现父亲的年龄与子女基因突变存在相关。高龄父亲的子女DNA存在着与孤独症、精神分裂症等有关的基因突变。因此,研究人员得出结论,男性要趁早要孩子,年纪越大,孩子的疾病风险越高。以下论述如果为真,最能质疑该结论的是:
随机试题
从洋务运动“先军工后民用”的特点,简述其对中国近代化的影响。(南开大学2014年中国历史真题)
A.子宫阜B.子宫颈枕C.伪子宫体D.子宫颈阴道部E.子宫角间(背侧和腹侧)韧带牛子宫不具有
A、表里辨证B、寒热辨证C、虚实辨证D、阴阳辨证E、脏腑辨证八纲辨证的总纲是()
遴选非处方用药的原则是
关于远期合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通货膨胀使货币的()功能受到破坏,成本、利润等都无法准确的核算。
甲公司签发一张由自己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并签章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在该票据到期日后5天内向甲公司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此时,丁公司只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2×15年12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甲公司应于2×16年4月底前向乙公司交付一批不含税价格为500万元的产品。若甲公司违约需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8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组织生产,至2×15年12月31日已发生成本40万元,
方老师工作勤奋,为人直爽,教学能力也极强,但经常和同事发生矛盾冲突,甚至和有的教师已经发展到了互不理睬的地步。方老师应该()。
有如下程序tota1=0Fork=1To3Ifk>1Thenpart=1ElseIfk>=2Thenpart=2ElseIfk>=3Thenpart=3Elsepart=4EndIfPrintpart;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