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银行为出借人,乙为借款人,丙为保证人,丁为抵押人,四人共同签订合同,但丙、丁之间未约定担保数额。乙借钱后用该款还了以前所借甲银行贷款,该贷款曾为丙所保证,现乙无力还款,由此引发纠纷。 若乙将所借款私自用于炒股,导致无力还款,则( )。

admin2016-06-13  24

问题 甲银行为出借人,乙为借款人,丙为保证人,丁为抵押人,四人共同签订合同,但丙、丁之间未约定担保数额。乙借钱后用该款还了以前所借甲银行贷款,该贷款曾为丙所保证,现乙无力还款,由此引发纠纷。
若乙将所借款私自用于炒股,导致无力还款,则(    )。

选项 A、甲可请求丙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B、甲可请求丁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C、甲既不可请求丙也不可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D、甲既可请求丙也可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同上,理由同上。同一债权上人保和物保并存时,如果对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权人有选择权,可以选择请求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也可选择请求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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