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某与丈夫赵某靠在暂住地出售毛鸡蛋为生。邻居周某要回老家,将个人物品存放祁某家里,其中有一小袋亚硝酸钠(包装已拆封,袋内只留有一小部分白色物质),但未向祁某或赵某交代。而祁某是文盲,只注意到亚硝酸钠的外包装是白色塑料袋,与盐袋相似。一日祁某在制作毛鸡蛋准备

admin2013-03-31  29

问题 祁某与丈夫赵某靠在暂住地出售毛鸡蛋为生。邻居周某要回老家,将个人物品存放祁某家里,其中有一小袋亚硝酸钠(包装已拆封,袋内只留有一小部分白色物质),但未向祁某或赵某交代。而祁某是文盲,只注意到亚硝酸钠的外包装是白色塑料袋,与盐袋相似。一日祁某在制作毛鸡蛋准备放盐时,顺手拿起此白色塑料袋,用手指蘸取尝试有咸味,以为是盐,就撒在鸡蛋上。当天下午,祁某出售此有毒毛鸡蛋,致使附近30多个居民中毒,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祁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祁某的行为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C、祁某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
D、祁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答案2

解析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由投放危险物质引起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本质区别在于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公共安全,而后者侵害的是特定人的生命权。本案而言,嫌疑人祁某制售毛鸡蛋时因过失添加过量的亚硝酸钠,并且在路边出售,而路边来往人员流动性很大,任何途经此处的人都有可能购买并食用有毒毛鸡蛋,其行为已经造成了附近30多个居民中毒,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威胁着更多的已经食用尚未毒发、准备食用毛鸡蛋的潜在被害人,即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选项A错误,而B正确。而所谓的想象竟合犯,是指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本案祁某的行为只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而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谈不上竞合问题,所以,选项C错误。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损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就本案而言,在嫌疑人祁某的主观认识方面,能够达成共识的是她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主要的分歧在于其是否具有预见能力和预见义务。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有能力、有义务预见而未预见”,意外事件是“无能力也无义务预见”。首先,祁某出售食用毛鸡蛋,在暂住地根本不具备制作食品条件的场所,自行制售毛鸡蛋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一般社会生活要求的注意义务,存在着过失;其次,亚硝酸钠包装袋上表明该物为食品添加剂,外观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结晶,在食品加工中可用作护色剂,并标明了使用方法及用量,并警告该产品为有毒品。如果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标准来判断,但凡识字的人都具有预见能力。虽然本案祁某是文盲,不认识白色塑料袋上面的字为亚硝酸钠,表面上看起来其预见能力较识字者低下,但是作为成年人、智力没有残缺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况且从事特殊的食品加工、销售行业,其看见装有亚硝酸钠的白色塑料袋后,完全可以通过询问他人等办法搞清楚到底是何种物质,因而具有预见能力。从其察看外形像食盐且尝起来有咸味的举动,更可以进一步推知其具有预见能力。本案应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答案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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