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 ) (2003年司

admin2017-05-25  24

问题 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    ) (2003年司考,卷二,第92题)

选项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中犯罪嫌疑人犯故意伤害罪(轻伤),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最高刑期为三年;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就不再追诉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期限是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本案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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