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单选19)
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单选19)
admin
2017-06-14
33
问题
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单选19)
选项
A、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任何债务都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B、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产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
C、在判处没收财产刑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
D、对犯罪分子在犯罪中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
答案
C
解析
没收财产刑,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本质区别。没收财产刑事实上是没收犯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据此,追缴犯罪所得的财物,不属于没收财产刑;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也不属于没收财产刑。因此,选项B、D错误。《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选项A“任何债务”的说法应为“不正当债务”才正确。《刑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据此,选项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Y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和乙于2007年11月11日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2008年4月29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甲欲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乙所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请求权诉讼时效的终止日为()。
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中国公民李雷于2001年3月1日(刚满25岁时)前往伊拉克务工,但由于伊拉克发生战争,李雷在战争中于3月13日就失去下落。后其妻韩梅梅在2003年4月起诉要求宣告其死亡,法院于2004年5月宣告李雷死亡。但实际上,李雷只是想躲避家庭责任而已,本人仍然活跃在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是()。
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是()。
某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年后又犯脱逃罪,应判有期徒刑7年。依照《刑法》规定,对甲应决定执行的刑罚是()。
甲先后犯有盗窃、强奸、抢劫三个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年、15年,对甲数罪并罚,可处()。
下列选项中有关保证的表述,错误的有()。
根据物权法,下列哪个选项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随机试题
侦查终结文书包括起诉意见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在内共
下列哪项不是肾脏分泌的【】
The______ofemotionalandpsychiatricdisordersthatcanpromptapersontoseektherapyiswide.
Whenpatientsspendextendedperiodsinhospital,theytendtobecomeoverlydependentandloseinterestintakingcareofthems
患儿,女性,8岁,因前牙反颌就诊。口内观牙齿数目正常,排列整齐,上下切牙反颌,反覆盖浅,反覆颌中度,切牙可后退至对刃,磨牙近中颌。口外观矢状向轻度凹面型,垂直向为均角面型。可能引起该患儿前牙反颌的因素中,描述正确的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商品房的业务属于()。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若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12月贷款到期后,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另知:①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
近年来,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正在朝着( )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社会组织自觉承担治安方面的责任义务,形成全社会的治安控制网络。
简要说明在教育研究中为什么要进行教育文献检索。
Thoughnotbiologicallyrelated,friendsareas"related"asfourthcousins,sharingabout1%ofgenes.Thatis【B1】______astud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