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真题)甲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dmin2019-08-08  42

问题 (2012年真题)甲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0年
B、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
C、如果甲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内逃跑,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D、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可追诉

答案B,C

解析 《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本题中甲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意味着法定最高刑期不限于10年,故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C选项正确。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追诉,本题中甲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就不再追诉。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QW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