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

admin2021-09-20  60

问题 人民法院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

选项 A、排除妨害
B、消除危险
C、赔礼道歉
D、恢复原状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据此,选A项。
    注意:
    (1)《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的“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含义相同;
    (2)物权法并没有规定侵犯相邻关系的各种责任承担方式,因此,《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有关侵犯相邻关系的各类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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