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合同工期37天,合同价360万元,采用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单价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单价均采用承包商的报价,规费为人、材、机费和管理费与利润之和的3.3%,税金为人、材、机费与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的3.4%。业主草拟的部分施工合同条

admin2010-11-22  17

问题 某工程合同工期37天,合同价360万元,采用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单价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单价均采用承包商的报价,规费为人、材、机费和管理费与利润之和的3.3%,税金为人、材、机费与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的3.4%。业主草拟的部分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上时,可以调整综合单价:调整方法是: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业主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格。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按比例凋整,专业工程措施费不予调整。
   3.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价相比,变化幅度不超过10%时,价格不予调整,超过10%时,可以按实际价格调整。
   4.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工期可以顺延,损失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4-2所示,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清单中D工作的综合单价为450元/m3。在D工作开始之前,设计单位修改了设计,D工作的工程量由清单工程量4000m3增加到4800m3,D工作工程量的增加导致相应措施费用增加2500元。
   事件2:在E工作施工中,承包商采购了业主推荐的某设备制造厂生产的工程设备,设备到场后检验发现缺少一个关键配件,使该设备无法正常安装,导致E工作作业时间拖延2天,窝工人工费损失2000元,窝工机械费损失1500元。
   事件3:H工作是一项装饰工程,其饰面石材由业主从外地采购,由石材厂家供货至现场。但因石材厂所在地连续多天遭遇季节性大雨,使得石材运至现场的时间拖延,造成H工作晚开始5天,窝工人工费损失8000元,窝工机械费损失3000元。
指出业主草拟的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简要说明如何修改。

选项

答案业主草拟的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及其修改如下: (1) 不妥之处: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业主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格。 修改: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 不妥之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按比例调整,专业工程措施费不予调整。 修改: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 不妥之处: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材料暂估价相比,变化幅度不超过10%时,价格不予调整,超过10%时,可以按实际价格调整。 修改:当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材料暂估价相比,变化幅度不超过5%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需在合同中约定。 (4) 不妥之处:损失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修改: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工期顺延。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此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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