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
admin
2019-10-31
27
问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
问题:
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C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D地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选项
答案
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X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委托乙公司销售机床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A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于何时生效?
A委托乙公司销售机床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A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什么合同?
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王超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判决之后,刘玉、刘月、王虎在三个月内均未向王超支付赡养费,王超于是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正在积极进行执行工作,然而5天后的一个晚上,王超想喝水从床上取放在桌上的暖瓶时一头栽至地上,导致脑出血死亡。请问法院如何处
案情:王超(女)与刘东(已去世)于1982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王超有一子,5岁,后取名王虎;刘东有二女,分别为8岁、6岁,取名刘玉、刘月。王超自老伴于8年前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市河东区。2001年3月,王超分别打电话,要求刘玉、刘月、王虎每人付给她赡养费
在公安机关做出不予立案时,乙除了提起自诉外,还有何救济途径?人民检察院拒绝受理原审人民法院移送的案卷材料,其做法是否正确?
光明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在何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光明化肥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市环保局认为其起诉超过起诉期限,对此应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我国司法机关对史密斯行使刑事管辖权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史密斯有哪些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力乾公司与广采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力乾公司在2003年2月至2004年8月30日之间使用“泰丰”商标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试分析张某、汽车租赁公司和饭店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谁应承担汽车租赁公司因汽车被盗所遭受的损失(包括汽车本身的损失和在此期间租赁费的损失)?
随机试题
Binoculars(双筒望远镜)arenotonlyusedforwildlifeobservation,butareessentialincertainsports,particularlyinhunting.Ah
在谈判过程中,可以体现出谈判人员智慧的是()
在Windows7中,以下属于“合法”文件名的是________。
男性,16岁,发热、头痛3周,体温38℃~39℃,伴咳嗽。查体:表情淡漠,全身无皮疹、出血点,颈略强直,双肺呼吸音清,肝肋下3cm,脾肋下2cm,均无触痛。外周血WBC23.0×109/L,中性粒细胞88%。胸片见双肺野弥漫细小点状高密度影。最可能的诊断
关于食品卫生检验中样品的保存叙述不正确的是
督脉的生理作用主要是
骨料在进人拌合机前,砂料的含水量应控制在( ),但又保持一定湿度。含水量过高对混凝土质量有一定影响。
抽样统计中,估计量的性质包括()。
十九大报告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建设伟大工程。这个伟大工程就是()。
AstheworldexcitedlygreetedSnuppy,thefirstcloned(克隆)dog,commentatorscelebratedourcleverness.Manyfeelproudthato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