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甲国的华侨齐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齐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齐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5-08-13  29

问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齐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齐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齐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齐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管辖权。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齐某原住所地法院、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又依《民通意见》第188条,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A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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