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乙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抵押,双方在镇政府内设机构镇土地管理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该所出具了《证明》。因乙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甲经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乙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甲遂对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抵押证明提

admin2017-03-16  52

问题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乙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抵押,双方在镇政府内设机构镇土地管理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该所出具了《证明》。因乙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甲经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乙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甲遂对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抵押证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82题)

选项 A、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土地管理所
B、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政府
C、镇土地管理所出具抵押证明的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行为
D、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抵押证明违法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以土地抵押登记为背景,考查了行政诉讼被告与行政诉讼判决。镇土地管理所作为镇政府的内设机构,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责任的归属应为设立该内部机构的行政机关,如果对镇土地管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诉讼,被告应该是镇政府,故选项A“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土地管理所”错误,B项“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政府”正确。
   《土地登记规则》第29条规定: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抵押合同以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被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登记,并向抵押权人颁发土地权利证明书,同一宗土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抵押登记和实现抵押权。所以该案中,土地管理部门(镇政府)才有权向抵押权人颁发土地权利证明书,其内设机构因没有行政主体资格而不具备该项权力。所以,镇土地管理所出具抵押证明的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行为,选项C正确。
    根据对C选项的分析,镇土地管理所超越职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超越职权,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但由于镇土地管理所没有权限进行房地产抵押的登记,其所做的抵押登记未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未产生任何对当事人具有实质法律意义的内容。根据《行诉解释》第57条第2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判决:……(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的……”上述情况应当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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