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2013-05-03  39

问题 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该工商局应举证证明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合法
B、该企业应举证证明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
C、在诉讼过程中,该工商局不能补充收集证据。如果该企业在诉讼中提出了在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时没有提出的新的理由,则应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D、如果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有可能灭失,则该企业和工商局均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

答案A,B,D

解析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对此,行政赔偿诉讼不能完全适用。《行诉解释》第27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中都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
本题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第1条第1款)和“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第2条),A项正确。C项,若原告企业在诉讼中提出了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新的理由,此时,不一定要由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而可经法院准许,由被告在一审中补充相应证据,因此C项不选。B项,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企业应负被诉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的证明责任,因此B项正确。D项关于诉讼保全的说法,符合《行政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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