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2016年11月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2016年11月
admin
2019-05-22
19
问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2016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17年3月,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丁银行借款5亿元,借款期限3年。甲公司与丁银行于2017年3月10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7年3月12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种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居民住宅。
甲公司在取得该居民住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后,在广告中宣称其商品房“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
2017年9月1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双方对合同生效也没有其他约定。此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等问题作出约定。2017年9月10日,王某向甲公司交付了200万元的购房款。
2018年4月1日,甲公司交房时,王某发现该住宅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10%。王某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2018年6月5日,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为由要求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在建造的居民住宅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公司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6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4月,甲公司发出公告称,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14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公司继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2014年4月,甲公司发出公告称,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14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公司继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甲是乙公司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15年1月1日,甲离职;2015年1月5日,丙公司收到乙公司关于甲离职的通知,但因丙公司业务对接人工作忙,该通知于2015年2月1日方被阅读,并知会相关人员;丙公司相关人员清理后发现,甲分别于2015
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某些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此类合同未经批准时的效力状态是()。
甲公司向乙借用一台机床。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公司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后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
甲向乙借用一台机床。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乙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返还机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的有()。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随机试题
肝硬化时腹水形成的原因是
肺炎球菌肺炎合并感染性休克时的治疗措施有
关于胰液分泌的调节,下列哪项错误
一只上肢或下肢的运动不能或运动无力,称为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哪些说法正确?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按扰乱市场秩序罪,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国商业银行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处理如下:(1)2018年6月30日甲公司因A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张某造成人身伤害,被张某起诉,要求甲公司赔偿50万元,甲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最可能的赔偿金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A、Speeduptheprocessalloverthestate.B、ExpandtheareaoftheUSA.C、DisturbarticlesoflawintheUSA.D、Stresstheimp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