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2003年2月18日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处理行人、非机动车违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规定:当行人出现以下五种违章行为之一,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且车辆驾驶人员无违章行为,并采取了适当避让措施而未能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将由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admin2015-09-18  32

问题 海口市公安局2003年2月18日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处理行人、非机动车违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规定:当行人出现以下五种违章行为之一,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且车辆驾驶人员无违章行为,并采取了适当避让措施而未能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将由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一)在明令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行立交桥等道路行走或逗留,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二)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地方违反信号规定,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在设有人行横道、人行天桥的地段横穿车行道,不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四)钻越、跨越或倚坐道路栏杆或隔离设施,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五)在机动车道内招停出租车(公交车)、兜售、发送物品,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试利用所学习的法理学知识分析上述案例。
    请:   
利用价值冲突解决的理论来分析上述法律和通告的规定。

选项

答案法的价值有自由、秩序、正义、效率、利益等,但是法的价值并不是完整地达到统一的,有时法的各种价值之间会发生矛盾,从而导致价值的冲突,此时就要利用价值冲突解决的原则来处理。在本案例中,《通告》中主要体现的是对于交通秩序和效率的优先保护,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更多体现的是对于个人生命权、健康权等权益的保护。在这两种价值中,究竟哪种价值更具有优先性,就体现了价值位阶的选择问题。而在各种价值中,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利是最重要的,所以要处于更高的价值位阶;并且现代社会的发展更多地从正义的角度出发来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来保护社会公正。在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方面,无论从机动车的动力设置还是从机动车的社会保障程度上都明显优越于行人、非机动车,因此行人、非机动车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体现社会公正方面也要予以倾斜,并予以更多的保护。所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护更为合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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