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责任实行( )。

admin2014-02-18  49

问题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责任实行(    )。

选项 A、严格责任
B、过错责任
C、一般责任
D、公平责任

答案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一规定表明,产品致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产品不合格。(2)损害是由不合格的产品所致。所谓产品不合格是指产品存在着“不合理危险状态”或者“缺乏应有安全”的状态。产品责任不仅适用严格责任,而且责任形式是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任何一方请求损害赔偿,但受害人不得直接向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要求赔偿。产品责任中的制造者或销售商不能以自己对不合格产品的制造没有过错来免除责任。但是,致人损害的产品在致害时已过了有效的保质期限,或产品的致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或非正常使用所致,那么,制造商或销售商可以此为抗辩理由,主张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qi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