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admin2020-04-14  34

问题 (2016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选项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答案D

解析 选项A,属于承诺的撤回,承诺人发出承诺后反悔的,可以撤回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故选项A承诺不生效。选项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选项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选项BC不选。选项D,属于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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