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北京甲公司(位于北京市A区)与上海乙公司(位于上海市B区)签订一份购销玉石工艺品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上海乙公司住所地。后双方产生争议,上海乙公司向北京A区人民法院与上海B区人民法院都提起了诉讼。下列有关该案管辖解决不正确的有:
北京甲公司(位于北京市A区)与上海乙公司(位于上海市B区)签订一份购销玉石工艺品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上海乙公司住所地。后双方产生争议,上海乙公司向北京A区人民法院与上海B区人民法院都提起了诉讼。下列有关该案管辖解决不正确的有:
admin
2022-01-27
22
问题
北京甲公司(位于北京市A区)与上海乙公司(位于上海市B区)签订一份购销玉石工艺品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上海乙公司住所地。后双方产生争议,上海乙公司向北京A区人民法院与上海B区人民法院都提起了诉讼。下列有关该案管辖解决不正确的有:
选项
A、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C、由两个法院协商解决
D、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
2,4,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土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依此,本案应当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k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自愿请求调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知识产权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本案的鉴定意见产生争议,则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提供的技术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公司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乙公司提出违约损害赔偿请求。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8月,C市D区基层法院对某轮胎厂诉某橡胶厂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某橡胶厂应按时足量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一审法院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在原合同法律效力问题上应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况下,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应当立案受理?()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
甲、乙二公司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公司依双方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第7日,书面通知甲公司予以受理,并将有关文书、文件送达乙公司。乙方未提交答辩书。后甲方根据仲裁条款中“选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约定,选定本公司的常年法
张某与王某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合伙企业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合伙企业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决定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三腔双囊管的应用和护理措施,正确的是()。
急性化脓性阑尾炎术后,7天拆线,切口无红肿、无渗液、无压痛,记录为
新生儿黄疸最主要的护理问题是
患儿,女,8个月,母乳喂养,加辅食,近2月来,面色蜡黄,表情呆滞,舌面光滑,有轻微震颤,查体可见肝于肋下4cm,血常规检查示Hb:90g/L,RBC:2×1012/L,血清维生素B12降低。考虑该患儿可能为()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中,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50时的加荷速度宜为()。
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无显著差异和保留。下列情形中,属于无显著差异和保留的是()。【2014年真题】
对于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的区别,描述不正确的是()
实施西部大开发工程,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其哲学依据是()。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
AcquaintMillionsofPeoplewithYourProductsFastbyPromotingonCab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