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2-03-14  19

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对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B、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缺席判决.
C、被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前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D、原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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