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对“非典”疫情 背景资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属于呼吸道疾病传染病,其在2003年春夏之交肆虐于全国,冲击了几乎整个中国,短时间内就扰乱了几亿人的生活,其中,北京市“非典”疫情的发生和应对,在全国最具典型性。 2003年

admin2014-01-12  40

问题                                       北京市应对“非典”疫情
    背景资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属于呼吸道疾病传染病,其在2003年春夏之交肆虐于全国,冲击了几乎整个中国,短时间内就扰乱了几亿人的生活,其中,北京市“非典”疫情的发生和应对,在全国最具典型性。
    2003年3月,北京开始出现输入性“非典”病例,并开始小范围流行,当时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认为“非典”是一起从外部输入并可在内部控制的传染病,采取了增加呼吸道疾病监测哨点、指定治疗医院等常规措施,认识的不清,界定的失误,导致这些措施并不能阻止“非典”的进一步扩散。
    4月到5月初,“非典”病例迅速增加并到达顶峰,每日新增报告病例最多达152例,总病例达2500多例,而且,由于缺乏防护意识和有效设备,少数重点医院的医护人员感染数量也快速增长。连续出现的患者和部分患者的死亡与个别官员“不用戴口罩,没有危险”的言论,及北京市未公开疫情的处理方式形成强烈反差,由此导致社会上开始出现各种有关此次疫情的谣言,公众变得不安和恐慌,甚至一度发生抢购生活用品的现象。
    面对疫情的快速扩散,中央和北京市政府迅速决策:实行疫情每日一报的制度;北京市急救中心开通10条“非典”咨询热线;全面建立“非典”患者社会救助机制;成立防治“非典”联合工作小组,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任组长,对北京市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集中收治隔离“非典”病例,并开始公布各区县疫情和隔离区信息。通过这些举措,“非典”疫情上升势头得到遏制,5月19日通报的新增确诊病例数首次降至10例以内(7例),医院感染也得到有效控制,医护人员发病数大幅减少,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撤销对北京的旅行警告.并将北京从疫区名单中删除,至此,北京的“非典”防治工作取得最终的胜利。
    问题:
根据本材料,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如何理解完善的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选项

答案“非典”危机凸显了紧急状态下法律法规的重要价值,主要体现为:一是在危机状态下,政府处理危机是否有法可依;二是在紧急时刻,政府能否高效率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不发生盲目行动、滥用权力的现象。 “非典”危机的出现。实际对我国当时的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提出了严峻挑战。在广东发生“非典”疫情的最初阶段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对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没有采取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强制性措施,更没有对逃避治疗、拒绝隔离而导致疫情传播者进行处罚的规定,北京的疫情就是来自广东。可以说这是导致疫情扩散、危机升级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以,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有效应对的基础条件,我们政府应该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矫枉过正、忽视公民基本权利的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现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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