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2004年试卷2第69题)

admin2014-12-22  63

问题 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2004年试卷2第69题)

选项 A、要求阮某偿还其借款2万元
B、要求阮某赔偿治伤所花医药费
C、要求阮某赔偿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
D、要求阮某赔偿因伤所致误工损失费

答案B,D

解析 依据上题解析可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只包括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刑诉解释》第155条第2款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本案阮某造成的实际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陆某可以就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项陆某所花医药费和D项所致误工损失费均属赔偿范围,故B、D项正确,当选。A项2万元借款属于民事借贷关系,并非因犯罪所引起,故A项不当选。C项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也并非阮某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所以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故C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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