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下列哪一项表述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4-10-16  27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下列哪一项表述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当事人对简易程序适用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人民法院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
B、人民法院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的,审限自立案次日起计算
C、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适宜简易程序的,可以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
D、人民法院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的,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

答案D

解析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因此,选项A与B是正确的,而选项D是不正确的。根据该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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