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种行为应当认定为包庇罪?
下列哪种行为应当认定为包庇罪?
admin
2016-04-18
21
问题
下列哪种行为应当认定为包庇罪?
选项
A、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有走私犯罪的重大嫌疑,准备抓捕。参与该调查活动的公安人员甲打电话给乙通报这一情况,建议乙不要坐火车、飞机,并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乙使用。乙骑摩托车逃往外地
B、公安缉毒队调查发现乙有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准备抓捕。该缉毒队员甲打电话给乙通报了这一情况,建议乙不要坐火车、飞机,并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乙使用。乙骑摩托车逃往外地
C、医师甲明知乙精神正常,故意出具乙患有精神病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证明
D、某局长甲违章驾驶肇事致人死亡,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声称自己是肇事
答案
D
解析
D项属于《刑法》第310条“作假证明包庇”的情形。A项属于《刑法》第417条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行为;B项属于第349条之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C项属于伪证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I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第21题)
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第63题)
关于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8题)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2012年卷一第2题)
2011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
若“追风”号在航运途中要经过丁国的专属经济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1月1日,国务院决定开征燃油税,同时取消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某县交通局执行该省交通厅2009年1月15日发出的《关于本省二级公路继续收费通知》。刘某对县交通局征稽办公室的收费行为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且一并提出对省交通厅上述通知的审查。下列
某区公安分局民警丁某、蔡某二人以杨某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观看比赛为由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杨某认为两警察的强行带离行为违法,区公安分局应当赔偿其票款100元,故向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请求。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某区检察院对女青年王某控告章某强奸一案进行审查后,发现章某当时并不在犯罪现场,则应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应当按照伪证罪定罪处罚:()
随机试题
牙周引起的牙髓感染,最主要的途径是
在口腔健康流行病学抽样调查中.某省的龋均(12岁)为2.0,根据WHO度龋病流行程度的评价指标应为
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被许可人从事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不符合其申请许可时的条件和要求的,应当()
商业银行应对贷款损失的第一道防线是()。
“应收账款”总账借方科目余额12000万元,其明细账借方余额合计18000万元,贷方明细账余额合计6000万元;“预收账款”总账贷方科目余额15000万元,其明细账贷方余额合计27000万元,借方明细账余额合计120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3000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15年、2×16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15年2月10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以6.8元/股购入乙公司股票2000万股,占乙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数量的4%,取得股票过程中另支付相关税费等40万元。甲公司在取得
周某在妻子亡故后一直单身,多年来由保姆照顾其起居,现周某病危,他准备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ResearchintoDNAhashadasignificantimpactonmedicine.ThroughrecombinantDNAtechnology,scientistscanmodifymicroorgan
Whatisoneservicethatbanksdonotprovi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