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22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22题)
admin
2018-04-20
32
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22题)
选项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答案
B
解析
A项: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主体在刑事程序中所承担的特定职责或可以发挥的特定作用。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由于控诉与审判的分离、被告人获得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形成控、辩、审三种基本诉讼职能共存的局面。其中,审判职能是指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的职能,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主要解决的是审与判相统一的问题,未能体现刑事诉讼审判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所以,A项错误。
B项:“让审理者裁判”,其重大意义就在于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分离”问题,实现“审与判相统一、相一致”,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必须要有“亲历性”。同时“让审理者裁判”。也明确无误要求还权给“审理者”,要让“审理者”而非任何其他人作出裁判,也就是要求审理者必须有权进行裁判,审理者必须要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充分的裁判权。“让裁判者负责”则明确要求权、责相统一、相一致,谁裁判的谁负责,这是对权力的监督。因此,“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强调了裁判者的“亲历性”,要求审理者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要求审判者与裁判者要相一致,体现了刑事诉讼的直接原则。所以,B项正确。
C项: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是指审判活动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可能导致审判活动无效并需要重新进行的法律后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不涉及审判活动中的程序问题,无法体现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所以,C项错误。
D项:控辩式审判模式,又称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是指法官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的进行由控方的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动和控制的一种审判模式,强调的是当事人的积极性和法官的消极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未涉及控诉方和辩护方,也无法提高当事人的积极性,其目的是将审与判相统一,要求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进而克服传统审判过程中“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弊端,并未体现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所以,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E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的职权?()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现行选举法的规定,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
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叫做()。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王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向老乡李某借款10万元,并请朋友张某作为担保人。下列选项中,关于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中,对于各类所有制形式的规定正确的是:()
近年来,互联网飞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一些新的通讯传媒手段也随之诞生,比如微博、微信等。新的通讯模式也带来了网络诽谤、色情传播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有一种观点强调应当加强对网络环境的治理。对于那些造成较为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应当对其
随机试题
在藏象学说中肝主疏泄功能,具体表现在()。
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正确的说法是()。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背景资料】A公司为某水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包括新建滤池、沉淀池、清水池、进水管道及相应的设备安装。其中设备安装经招标后由B公司实施。施工期间,水厂要保持正常运营。新建清水池为地下式构筑物。池体平面尺寸为128m×30m,高度为7.5m,
在信用风险管理中,需要构建的管理机制包括()。
2021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布。下列不属于该通知中规定的措施的是()。
为了在按下Esc键时执行某个命令按钮的Click事件过程,需要把该命令按钮的一个属性设置为True,这个属性是()。
计算机采用的主机电子器件的发展顺序是___________。
HowmanypeoplediedfromheatinChicagoin1995?WhatcanpeoplelearnfromtheMeanHeatIndex?
A、May30th.B、June30th.C、July30th.D、August30th.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