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的职权?( )

admin2016-09-14  23

问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的职权?(    )

选项 A、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B、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C、根据需要,随时解散立法会
D、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答案A,B,D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负责执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
(三)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六)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七)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
(十二)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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