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admin
2017-05-09
24
问题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选项
A、不允许,因为被告在诉讼期间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允许,因为被告要对自己的处理决定进行辩护,理应有此权利
C、允许,因为如果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行政机关可以收集证据才公平
D、允许,因为行政机关如果得到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答案
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u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日,李某拾破烂至一居民楼楼梯旁,见一自行车车筐里有一只皮包,便趁无人之机,将该包拾起来并放在自己随身携带的蛇皮袋里。回到家后李某将包里的东西倒出来清点,发现有手机一只,现金300元和其他一些小饰品,总价值约4000余元。该包系王某在回家上楼时忘记携带落在
甲在街上走的时候发现一个10岁左右的小孩手里拿着一条钻石项链。于是过去问这个小孩,项链从哪里来的。小孩说是妈妈的东西,觉得很漂亮就拿出来玩。甲顿生占有之意。甲从口袋里拿出糖果对小孩说:“你看叔叔手里有这么多糖,和你换,好不好?”小孩一看到糖果十分高兴,就把
以下关于认识错误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晚,张某回家途中看到一辆新的折叠自行车,遂生占有之意。张某看周围并没有人,便将该车扛回了家,并送给父亲使用。后案发。经鉴定该自行车价值450元。则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某药厂研制出了一种抗癌新药,为了抢占市场,在未取得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就马上投入生产和销售,药厂获得的利润高达500万元,服了该药的人也没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则该药厂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徐某2005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8年刑满出狱后,徐某开办了一家娱乐城,任总经理,该娱乐城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徐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工具的措施
按照周代的礼制,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该七种离婚的条件包括:
随机试题
最可能的诊断为如果膝关节被动伸屈功能好,这时最合适的治疗是
以下哪项是肌萎缩性侧索硬化常见的临床表现
A.利多卡因B.地高辛C.洛伐他汀D.胺碘酮E.苯巴比妥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常选用
泻火除烦,清热利湿,凉血解毒的是清热燥湿,泻火解毒,退热除蒸的是
凡工作地点定向辐射热强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2kW/m2的高温作业,应在高温作业分级标准基础上再提高一个等级,但最高不能超过()级。
()是投资基金中最主要的一种类别,又可分为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种类。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错误的说法是( )。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能够启动二审程序的情形有( )。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表面的感性认识阶段,这典型地表现在义和团等笼统的排外主义的斗争上。第二阶段才进入到理性的认识阶段,即看出了帝国主义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矛盾,并看出了帝国主义联合中国买办阶级和封建阶级以压榨中国人民大众
TheAmericanCivilWarbrokeoutin______.
A、Becauseitisnotthesamewiththeothers.B、Becauseitisdifficulttopickupthefoods.C、Becauseitisregardedasaki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