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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56题)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56题)
admin
2017-03-14
35
问题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56题)
选项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答案
A,C,D
解析
①根据《民通意见》第68条的规定,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甲、乙间买卖牛肉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仅受害人享有撤销权,欺诈人不享有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撤销权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应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②欺诈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受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形成自由,因此,即使因欺诈使受欺诈人获得利益,对受欺诈人的撤销权不生影响。综上,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③可撤销的合同有一个重要特点,在撤销之前,合同已经生效。这是可撤销合同不同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地方。因此,在撤销之前,可撤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可基于已经生效的合同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故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④题外话:《合同法》第55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据此,撤销权将因明示放弃或者默示放弃而消灭。撤销权人在知道自己享有撤销权后,经对方请求履行债务的,应认定为默示放弃撤销权,其撤销权因此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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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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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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