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2012年简答51)
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2012年简答51)
admin
2017-08-16
17
问题
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2012年简答51)
选项
答案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3)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中止行为分为两种情况:在犯罪预备阶段以及实行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q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为了赢利,大量销售毫无药效但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获利1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甲系某县民政局干部,负责防汛款的管理分配工作。2004年5月,其友乙(某私有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因经营不善,向甲提出能否将甲手中的防汛款30万元暂时借用周转一下,以解燃眉之急。甲要求乙务必在3个月内归还,同时利用职权将30万元防汛款转到乙的公司账户上,双方
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简述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和赠与合同的区别表现在()。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下列案例中,描述客体正确的是()。
甲乙共有四间房屋,租给丙办一饭店,甲为担保对丁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丁,该抵押已得到乙同意,并在通知了丙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应当在撤销缓刑的基础上,对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有()。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被保险人甲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乙则认为被保险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都有道理。在此情形下应()。
随机试题
从制度上看,日耳曼法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影响较大的是()
A.甲状腺癌B.甲状腺囊性腺瘤C.两者均可D.两者均无短期内迅速增大的甲状腺肿物可能是
患者,女,46岁。因右眼视野缺损伴视力下降1个月来院就诊。既往无高血压、糖尿病史。体检视力:右眼0.1,左眼0.8。眼底检查在黄斑区可观察到结节状肿物,表面可见斑驳状橘皮样色素沉着,病变周边可见视网膜脱离。提示:彩色超声检查,病变内可以观察到与睫状后动
第一台CT是哪一年研制成功的
继发性牙合创伤是由于
A.火陷B.湿陷C.干陷D.实陷E.虚陷发于有头疽2~3侯溃脓期的是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因股权转让合同产生的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在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前,意外发现乙公司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欲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案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时代,文学理论的作用显然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具有巨大的启蒙和指导作用,它将和文化研究并存,而不会被后者所吞没。只是文化研究的领域已得到了扩展和深化,不少文化研究的课题也进入了文学理论家的视野,因此,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并非一定要形成对立的局面。
Bycitingprudentinvestors’idea,theauthorwantstoillustratethatTheideathatnearlyallthewolveswouldneedtobeva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