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81题)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81题)
admin
2013-12-28
34
问题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81题)
选项
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答案
B,D
解析
按照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者的关系,可以将民事证据划分为本证与反证。在本题中,原告提交被告书写的“借据”的目的是证明其所主张的被告欠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真实,而被告提交的原告交给他的“收据”的目的则是证明其所主张的借款已经清偿的事实真实,并推翻原告关于其欠借款5万元的主张。因此,“借据”和“收据”都属于本证,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民事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可以将民事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在本题中,原告提交被告书写的“借据”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而被告提交的“收据”则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借款已经清偿的事实。因此,“借据”和“收据”都是直接证据,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o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梁某、刘某、仲某于2003年12月5日共同合伙搞运输,但没有申请字号。并以合伙名义向高某借款20万元,借期为1年,梁某找到甲、乙二公司作保。2004年4月,刘某提出退伙,其他二人表示同意。2004年12月6日,高某要梁某还款,梁某希望延缓数日,高某表示同意
王进与李平于2000年10月21日结婚,住在王进的两间平房里。后来王进又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套楼房。结婚前,李平的叔叔当时不在,但承诺2年后回来时一定给李平2000元美金。2002年李平叔叔给了李平4000元美金。2002年5月10日,李平生下一男孩。200
甲有二子乙和丙。乙离家出走,经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死亡。后甲病故,遗产由丙继承。甲病故三年后,乙返回并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公民甲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1990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公民甲有妻子、儿女9人,且有许多曾经给过他帮助的挚友,因此为了对其死后财产有个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02年12月6日,公民甲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
A县、B县、C县均为平阳市的市辖县,属D省。A县某化工厂与B县生资公司在C县签订了一份化肥购销合同,以A县化工厂为售方,B县生资公司为购买方,货款总价为30万元。合同约定由A县化工厂将货送至B县生资公司。现当事人双方同意以协议的方式约定该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
甲公司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A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如发现冰箱有质量问题,公司随时给予更换。乙与甲公司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间自1999年3月15日开始。到了1999年6月16日,甲公司要求乙付款,乙称冰箱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试用合同。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刘某诉某医院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刘某损失5000元,医院拒不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扣押了医院的一台CT机。某医疗设备公司提出该设备是医院借用的,所有权属于医疗设备公司。则法院的处理措施错误的是()。
公安机关对樊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樊某的有罪供述系公安机关采取欺骗方式取得。对此,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说唱老艺人王某经多年搜集、整理,将一民间传说创作成评书《侠女戚三妹》,同时录制成磁带。《侠女戚三妹》在电台播出时,作家曹某逐段录音,并根据录音记录成书,出版了同名小说《侠女戚三妹》,署名为曹某。对此,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现实根据是()
Thecarwasrepairedbutnotquitetotheowner’s______.
腺泡细胞癌主要发生在
关于宫颈糜烂,哪些项是错误的
细胞壁含脂类最高的细菌是
A.曲马多B.美沙酮C.胰岛素D.司可巴比妥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是()。
综合编码系统包括()。
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有关设计变更说法中正确的有( )。
新行为主义把人类的学习仅仅归结为操作性条件作用,忽视了人类学习和动物学习的本质区别。
以下属于软件设计阶段产生的文档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