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自2014年1月1日承包了某市区的一家招待所,承包期限两年,根据协议在承包期间不变更招待所工商登记,王某每年上交承包费20万元,年终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2015年1月,王某向主管税务机关上报招待所有关纳税资料,账面记录显示: 2014年营业收入2000

admin2016-07-29  24

问题 王某自2014年1月1日承包了某市区的一家招待所,承包期限两年,根据协议在承包期间不变更招待所工商登记,王某每年上交承包费20万元,年终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2015年1月,王某向主管税务机关上报招待所有关纳税资料,账面记录显示:
2014年营业收入2000000元,营业成本1200000元,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缴纳110000元,期间费用合计700000元,计算结果为2014年发生亏损10000元。
经税务师审核,发现下列问题:
(1)上报的全年营业收入中,少记了营业收入300000元和出租仓库取得的租金100000元。
(2)在成本费用中共计列支工资300000元,其中包括王某每月工资5000元(属于合理范围),当年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7000元、职工福利费50000元、职工教育经费7000元。
(3)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000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50000元均全部在期间费用中列支。
(4)2014年3月份为其管理部门购人固定资产6台,成本60000元,当月安装投入使用,企业将其成本一次性列入管理费用。(按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使用期限5年,残值率5%)
(5)2014年12月份因管理不善损失一批库存原材料,其购人时的含税金额为117000元,同时被消防部门罚款10000元,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款80000元。以上事项未在账面上反映。
(6)另外,王某2014年6月份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2014年取得股息50000元,并于当年12月份卖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及原材料损失合计(  )元。

选项 A、299000
B、347000
C、292000
D、282000

答案A

解析 营业收入=2000000+300000+100000=2400000(元)。
  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60000元,60000×60%=36000(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400000×0.5%=12000(元),所以只允许扣除12000元,需调增60000—12000=48000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400000×15%=360000(元)>实际发生数250000(元),所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据实在税前扣除。
  损失的原材料,按账面成本和转出的进项税额扣除获得的保险赔款后的净额在税前扣除,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117000-80000=37000(元)。
  被消防部门处罚的10000元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以,当年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及原材料损失合计=12000+250000+37000=29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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