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A区的一家超市所聘请的保安甲在值班时怀疑顾客乙偷窃了东西,于是强行要搜查乙的身体,乙因此与保安甲发生争斗。争斗中甲将乙打成轻伤。乙找律师老李咨询,请问下列关于老李的建议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dmin2014-04-02  29

问题 甲市A区的一家超市所聘请的保安甲在值班时怀疑顾客乙偷窃了东西,于是强行要搜查乙的身体,乙因此与保安甲发生争斗。争斗中甲将乙打成轻伤。乙找律师老李咨询,请问下列关于老李的建议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A、乙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B、乙应当到检察院报案,因为此案属于检察院直接立案受理
C、乙只能到公安机关去报案,因为此案只能由公安机关受理
D、如果乙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答案1,8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对于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范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规定:“按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本案显然不属于只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因此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还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成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到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穆送主管机关。”综上所述,如果乙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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