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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
admin
2015-04-23
29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2010年试卷三第91~93题)
请回答下题。
关于甲、乙、丙公司间违约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B、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C、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D、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答案
B,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知,本题中,甲、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属于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况。在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时,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直接向丙公司承担责任。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知,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债权人丙履行债务,在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时。应当由乙公司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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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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