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dmin
2019-05-22
30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选项
A、甲、乙、丙、丁均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甲、乙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
B,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N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15年4月,上市公司甲(简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1)甲公司以其截至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全部资产、负债扣除截至该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对应的等值现金之后的剩余部分,与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左某持有的以截至基准日20
甲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4年1~5月份发生了下列事项:(1)1月5日,控股股东A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1%;A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
2014年5月,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发出公告,拟修改公司章程,主要变动如下:(1)新增条款“董事长有权批准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投资”;(2)将原条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
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中,负债情况如下:职工债权50万元,普通债权220万元,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A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0万元,管理人聘用B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王某协助清理账册支付其报酬3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40万元。甲
张、王、李、赵各出资1/4,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对相关事项的决议办法作出约定;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有效的是()。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3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
下列各项企业中,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设经理的有()。
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有关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各项正确的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是()。
甲、乙夫妻共有一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2013年7月15日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甲离婚,9月15日人民法院判决甲、乙离婚,并将该房屋判归乙一人所有,判决当日生效,甲、乙二人于9月16日领取了判决书,乙于9月20日凭判决书向登记机关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根
随机试题
在考生文件夹下有一个数据库文件“samp3.accdb”,里面已经设计了表对象“tEmp”、查询对象“qEmp”和窗体对象“fEmp”。同时,给出窗体对象“fEmp”上两个按钮的单击事件代码,请按以下要求补充设计。将窗体“fEmp”上名称为“tSS”的
房水产生的部位是
托收的特点包括()。
给韩国人送礼,不适宜送()。
在牛顿色相环中,相距180度的色彩,例如红和绿,被称之为()。
把房地产价格的无理飞涨,_______于中国的老百姓太有钱,那简直是荒谬之极,这样的经济学家应该_______,是否还具有_______的社会良知。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李大钊指出:“余之抨击孔子,非抨击孔子之本身,乃抨击孔子为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权威也;非抨击孔子,乃抨击专制政治之灵魂也。”“孔子于其生存时代之社会,确足为其社会之中枢,确足为其时代之圣哲,其说亦确足以代表其社会其时代之道德。”陈独秀也说过“孔学优点,仆
Youmayhavewonderedwhythesupermarketsareallthesame.Itisnotbecausethecompaniesthatoperatethemlackimagination.
Springisarrivingearlierincities.Whyisthis?Arecentstudyproposedaculprit(元凶):lightpollution,akey【C1】________be
Oneinthreeemployeeswithacommute(路程)longerthan90minutessaytheyhavehadrecurringneckorbackpaininthepast12m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