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原告某皮货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以货物积压为由拒绝付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在开庭审理时被告无故退席,也没有参加以后的审理。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了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的
原告某皮货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以货物积压为由拒绝付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在开庭审理时被告无故退席,也没有参加以后的审理。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了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的
admin
2013-12-08
26
问题
原告某皮货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以货物积压为由拒绝付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在开庭审理时被告无故退席,也没有参加以后的审理。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了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的判决。现问此判决性质属于:( )
选项
A、给付判决
B、缺席判决
C、部分判决
D、中间判决
答案
A,B
解析
给付判决是责令员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判决;缺席判决是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J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为其正在上大学的儿子王南(20岁)投保一份人身保险,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合同中包含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及死亡的赔付条款,指定王某本人为受益人。根据以上条件,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的要约不得撤销?
H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J公司,对于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的清偿责任问题,存在以下意见,其中哪一个是
根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丹尼和泰尔的第一期投资额应当在下列哪一时间内缴清?
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自其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是多长时间?
对下列哪些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运行作出判决?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
随机试题
随着欧洲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成为实施城市社会生活管理及工商经营管理有机组成部分的是【】
《黄帝内经》的作用是( )明代医家的作用是( )
在诊疗同意制度中,如果病人方面的意见不统一,医师应当以谁的意见为准
定作人履行设备承揽合同交付原材料后,其原材料发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综合布线系统通信线路的地下管道引入房屋建筑的路由和位置,应与房屋建筑()单位协商决定。
三硫化四磷分子的结构研究表明,该分子中没有不饱和键,且各原子的最外层均已到达了八个电子的结构。在一个三硫化四磷分子中含有的共价键个数是()。
在伊索寓言中有个《狐狸与葡萄》的故事,说的是一只狐狸很想得到已经熟透了的葡萄,于是它跳起来去够,结果不够高,于是又跳起来,再跳起来……想吃葡萄而又跳得不够高,这也算是一种“挫折”或“心理压力”了。此时此刻那狐狸该怎么办呢?若是一个劲地跳下去,就是累死也还是
简述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的特点。
WhatdowemeanbyaperfectEnglishpronunciation?Inone【C1】______thereareasmanydifferentkindsofEnglishastherearesp
Sometimeshalfthedrop-offsatthelocalU-HaulrentalplacescomefromCaliforni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