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区别。

admin2019-07-11  26

问题 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区别。

选项

答案(1)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在同意权人同意或者拒绝前其效力是不确定的。 (2)对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是使其已经发生的效力消灭;对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形成权人为拒绝的意思表示,则使其确定地不发生效力。 (3)对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承认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得以继续;对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同意则使其确定发生效力。 (4)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为行为人本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同意权人为行为人之外的第三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HWU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