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明和张娜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李明非常后悔,希望复合,张娜则与另一男子王壮交往。一天在餐厅中,李明看到张娜和王壮共进烛光晚餐,怒火中烧。其冲过去大打出手,造成了王壮鼻梁骨骨折,张娜和用餐顾客吴敏看到了全过程。王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
李明和张娜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李明非常后悔,希望复合,张娜则与另一男子王壮交往。一天在餐厅中,李明看到张娜和王壮共进烛光晚餐,怒火中烧。其冲过去大打出手,造成了王壮鼻梁骨骨折,张娜和用餐顾客吴敏看到了全过程。王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
admin
2019-10-31
27
问题
李明和张娜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李明非常后悔,希望复合,张娜则与另一男子王壮交往。一天在餐厅中,李明看到张娜和王壮共进烛光晚餐,怒火中烧。其冲过去大打出手,造成了王壮鼻梁骨骨折,张娜和用餐顾客吴敏看到了全过程。王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张娜和吴敏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娜和双方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可以不出庭作证,而吴敏必须出庭作证
B、在诉讼过程中,吴敏突发疾病,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作证
C、张娜和吴敏因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法院预付
D、人民法院在张娜作证前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张娜拒绝签署保证书,不影响其出庭作证
答案
B。
解析
考查证人证言。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项的规定,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证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作证。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1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20条的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B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甲作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在本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是:()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表
2012年5月,某镇农民甲、乙、丙三人因平时关系较好,他们商量每人出资3万元创办一普通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为振东羽绒加工厂。为了解决资金短缺困难,甲、乙、丙向镇信用社贷款30万元。5月底,甲、乙、丙三人签订了合伙创办振东羽绒加工厂的协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14年4月3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解散问题。股东对下列哪些做法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欣荣公司于2009年8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时,股东甲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按照出资协议最晚应于2011年6月1日缴纳,但甲到时仍未缴纳。2014年9月,欣荣公司和公司的债权人乙(债权2012年11月到期)均欲要求甲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
随机试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利用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进行教学,使得学生和教师可以异地完成教学活动的一种教学模式称为_______。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试卷一第20题)
公路隧道位于岩溶地区的设计与施工要求,正确的是()。
行业分析方法包括()。Ⅰ.历史资料研究法Ⅱ.调查研究法Ⅲ.归纳与演绎法Ⅳ.比较研究法
甲公司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015年5月10日,甲公司的客户(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甲公司赔偿损失200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法院尚未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在向法院了解情况并向法律顾问咨询后,甲公司判断该产品质量
某年级要将192名男生和144名女生分成小组进行植树比赛,如果各小组分到的同性别的学生人数相同,那么每个小组里最少有多少名学生?()
With950millionpeople,IndiarankssecondtoChinaamongthemostpopulouscountries.ButsinceChina【B1】______afamilyplan
Readthefollowingarticleandanswerquestions9-18onthenextpage.HappinessSecretsforToughTimes1.Youdon’t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