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为了购买汽车向甲借了3万元钱,甲多次向乙索要,乙以种种借口推脱不还。2004年7月的一天,甲得知乙要将3万元货款存人银行,在乙去银行的途中,甲将乙拦下索要3万元,乙不还,两人发生争执,甲便拿出水果刀威胁乙,随后甲将乙刺倒在地后拿走乙身上的3万元钱。经鉴定

admin2016-04-14  45

问题 乙为了购买汽车向甲借了3万元钱,甲多次向乙索要,乙以种种借口推脱不还。2004年7月的一天,甲得知乙要将3万元货款存人银行,在乙去银行的途中,甲将乙拦下索要3万元,乙不还,两人发生争执,甲便拿出水果刀威胁乙,随后甲将乙刺倒在地后拿走乙身上的3万元钱。经鉴定乙为重伤。甲被抓获后,提出他拿走的3万元钱是乙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所得,并提供了乙非法买卖外汇的地点和交易人。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将乙抓获。公安机关在对乙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乙于1990年因为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3年1月30日经裁定予以假释。
问:
甲构成何罪?

选项

答案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不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构成抢劫罪的必备要件,本案中,甲拿走乙3万元现金是为了索取债务,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不构成抢劫罪。但是甲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并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故意伤害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4uj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