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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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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6-01-15
16
问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申请人私营企业主安某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县政府要求缴纳10万元支援城区道路建设的决定。市政府在审查中发现,县政府决定是违法的,而且县政府工作人员已经先行将安某的奥迪轿车开走,迫使其交钱,但是安某在申请中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由于市政府只能根据安某的申请做决定,所以市政府对奥迪轿车开走的事不作决定
B、外国人安德烈被公安部门作出拘留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已经被人民法院撤销,安德烈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
C、卫某晚上下班骑自行车回家,由于马路上的铁盖出现损坏,卫某摔倒受伤,卫某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D、李某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李某提起行政复议后,市公安局撤销了县公安局的行政行为。李某认为自己被县公安局拘留,搞坏了名声,连对象也找不着,向县公安局申请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其不能得到精神损失赔偿
答案
B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所以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的奥迪轿车。A选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0条规定,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因此,外国人安德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B选项正确。市政设施造成的损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因此卫某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事实上,这属于民法中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C选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规定,有本法第3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金钱赔偿形式纳入了新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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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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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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