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2-03-08
34
问题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2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的场所。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3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而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0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桥西区法院在开庭审判许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许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
小刚是一名17岁的职业高中学生,在20l3年10月5日国庆节放假期间,他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3部。在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王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父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王某拘传到人民检察院接受了1天的讯问。为此.王某可以对人民检察院以何种理由提出申诉?(
下列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对下列情形的处理哪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以下哪几种情形下,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王某控告孙某故意伤害的材料,经审查后发现以下哪些情形的,不予立案?()
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经采取处置措施,该银行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资产情况进一步恶
下列情形属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的是:()
随机试题
在有葡萄糖的环境中大肠杆菌乳糖操纵子
“Wi-Fi”,是指()。
下列不属于私募理财产品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是()。
下列各社会保险险种中,职工个人需要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的有()。
下列属于全陪职责的有()。
教育者在制定、执行校规、班规时,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正确、合理、严宽适度,才能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这符合()。
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所使用的文种是()。
美育之“超美育”功能,即指:
设n阶矩阵A=则|A|=_____。
证明:y=e-x(sinx+cosx)满足方程y〞+yˊ+2e-x—cocx=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