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破坏交通设施案,被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虽然李某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决刑罚,因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宣告后,人民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下

admin2014-02-27  35

问题 李某破坏交通设施案,被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虽然李某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决刑罚,因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宣告后,人民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下列选项中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选项 A、应当在二审裁定作出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B、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二审裁定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二审裁定的,只能裁定发回重审
D、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268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案属于第(2)项情形。根据《刑诉解释》第27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故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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