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公司起诉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经过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中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合并为通兴公司,原来的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依法被注销。此时本案的被执行人是( )

admin2013-05-03  34

问题 中海公司起诉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经过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中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合并为通兴公司,原来的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依法被注销。此时本案的被执行人是(  )

选项 A、中阳公司
B、中古公司
C、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
D、通兴公司

答案8

解析 执行承受,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发生法定事由,债务人的义务由与其有一定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的制度,也叫执行承担。根据《民诉意见》第271条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13条的规定,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所以本案中法院应该裁定通兴公司为被执行人,本题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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