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4-01-15  34

问题 某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条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仅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无权审查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因此A项错误;由于法律的位阶和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地方性法规和法律相抵触时,适用法律进行审判是正确的,B选项正确;CD项的做法符合《立法法》第90条的规定,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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