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第48题)

admin2014-11-19  22

问题 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第48题)

选项 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拔其存款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制作现场笔录;”,因此选项A正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案中,质监局对公司的处罚为罚款10万元,不能适用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因此B正确;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5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本案中市质监局作出要求公司缴纳10万元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决定,公司逾期不履行,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因此C正确;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6条,“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本案中市质监局并没有强制执行权,但其在行政调查过程中已经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之后又作出要求公司缴纳10万元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决定,公司逾期不履行,质监局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但并没有权力通知银行从其开户银行中划拨抵缴罚款,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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