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协议的执行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22-07-20  34

问题 破产和解协议的执行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相关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B、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
C、和解协议执行过程中,允许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另行达成协议
D、免除的债务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后,可以作为普通债权参与清偿

答案D

解析 第26条: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内容清偿全部债务的,相关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27条: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和解协议系在破产宣告前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恢复破产程序的同时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第10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第106条: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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