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2010年简述66)

admin2013-06-15  16

问题 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2010年简述66)

选项

答案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   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至20世纪20年代,相继有20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相关条约。1864年,清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设立外国领事官员可参与会审的专门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制度正式形成。这一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   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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