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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乙主张发表,甲不同意,后甲死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乙主张发表,甲不同意,后甲死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1-03
20
问题
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乙主张发表,甲不同意,后甲死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乙不能发表
B、乙可以自己单独署名,也可以由甲、乙两人共同署名
C、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乙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答案
D
解析
选项A,《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选项B,《著作权法》第10条第2款指出:“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换言之,即是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注明自己的名字、名称的权利,作者是公民的,还可以注明。自己的笔名。署名权是确认该作品的作者的具体身份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它除了向公众表明该作品的所有权归何人所有外,也向公众承诺该创作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创作的作品,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是该创作仍是由具体公民所创作,因此,署名权仍归具体创作的公民所有。署名权属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范畴,其权利不能转让、抵押、继承、赠与;一部作品创作的署名权,归创作人永远享有。著作权人创作的作品署名发表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所有,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选项C和选项D,合作作品的一个特殊之处在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由单个作者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 50年。而在合作作品的情况下,则是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因此选项 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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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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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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