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职工自负责任。”该公司职工孙俊为完成生产任务,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时眼睛受伤。问孙俊受到的损失由谁承担?( )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职工自负责任。”该公司职工孙俊为完成生产任务,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时眼睛受伤。问孙俊受到的损失由谁承担?( )
admin
2015-06-29
29
问题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职工自负责任。”该公司职工孙俊为完成生产任务,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时眼睛受伤。问孙俊受到的损失由谁承担?( )
选项
A、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由孙俊自己承担
C、主要由孙俊自己承担,该公司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孙俊亦承担部分责任
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该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本题中公司规定的格式条款为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是无效条款。孙俊虽然是在下班后受伤,但是为了完成生产任务,且自己本身无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应当由该公司承担对孙俊的赔偿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U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在某抢劫现场发现张某手机,但张某辩称他不在现场,而是在某宾馆。你怎么调查?
单位要求对农户家庭情况进行调查。但调查时,有的农户不在家,有的农户不配合,导致你没能按时完成任务。你怎么办?
你们单位以前的保密教育活动效果不好,职工保密意识淡薄,现要开展保密教育活动。领导要你负责,你将如何组织?
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4年9月28日,邢某从当天的晚报上看到一则广告,广告称9月29日某商场开业酬宾,X/Y/Z三款原价千元的手机,现特价98元,每款限供10部,并配有手机图片。邢某看中了X款手机,于第二天一大早乘地铁赶往商场。当邢某第一个来到手机销售柜台前要求购买该款手
2014年9月28日,邢某从当天的晚报上看到一则广告,广告称9月29日某商场开业酬宾,X/Y/Z三款原价千元的手机,现特价98元,每款限供10部,并配有手机图片。邢某看中了X款手机,于第二天一大早乘地铁赶往商场。当邢某第一个来到手机销售柜台前要求购买该款手
随机试题
为达到缓释长效的目的,应选用的固体分散体载体是
某产妇,足月产后3天,出现下腹痛,体温不高,恶露多,有臭味,子宫底脐上一指,子宫体软。考虑其最可能的病理是
比例原则是侦查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下列法条中,哪一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比例原则?()
提炼推广主题,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寻找。
下列关于股票技术分析的特性描述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不锈钢用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股权转让收入2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准上年已作损失处理后又收同的其他应收款20万元。另以产品抵偿
下列各项中,可以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内部动机的满足在活动之内,不在活动之外。()
即将结束
接入因特网的方式有多种,下面关于各种接入方式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22)。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