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条分析5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该条文,分析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

admin2017-03-24  59

问题 (2011年法条分析5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该条文,分析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系。

选项

答案(1)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系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之间的关系。 (2)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动产物权变动是不同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不动产物权未发生变动,不意味着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未生效。 (3)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认定。一般情况下,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则依据该规定或约定。 (4)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合同,未办理物权登记,虽不产生物权变动的后果,但不影响该合同的生效。办理了物权登记的,产生物权变动的后果。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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